| 您所在的位置:
>>
>>
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关押点建筑物之间增招标通知 |
|
|
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关押点建筑物之间增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关押点建筑物之间增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金财采监确201500172号)确认书批准,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监狱的委托,就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关押点建筑物之间增加防攀爬隔离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SJH-A201513006(ZJHZCG-2015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备注 1 浙江省金华监狱东、南关押点建筑物之间增加防攀爬隔离网采购 1批 177.7499万元 详细采购要求见第二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街169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时到帐)。 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形式: 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代理公司帐户。
开户名: 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号: 3308010120100037052 开户行: 泰隆商业银行金华分行 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说明: 1.投标人到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开收据时,请提供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便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门核对。 收据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凭证须注明项目名称。 否则招标代理公司财务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因上述原因造成保证金未交纳而影响投标情形,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25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路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3楼开标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评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25日14: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路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5楼开标6室)评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 浙江省金华监狱 联 系 人: 滕宏弟 联系电话: 0579-82720917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开化 代理机构: 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章晶 联系电话: 0579-82131820 传真0579-82398901 地 址: 金华市婺州街169号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0579-82468734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