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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溧水区)南京新世纪机车(南区、北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南京新世纪机车(南区、北区)房屋建筑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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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溧水区)南京新世纪机车(南区、北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南京新世纪机车(南区、北区)房屋建筑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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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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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溧水区)南京新世纪机车(南区、北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南京新世纪机车(南区、北区)房屋建筑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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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重新招标) 标段编号: KLS150048-01SG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新世纪机车(南区、北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经区管[2015]23号)。 工程所需资金[国有政府性资金: 715.3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 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 715.37万元;],现已落实。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南京新世纪机车(南区、北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 溧水区 3、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 施工类; 5、结构类型: 其他 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171.74万元 8、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拆除各类房屋建筑物(总面积57907.34平方米,拆除各类建筑物层数: 二层及以下)、设备以及渣土外运、土地平整;房屋及附属物等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爆破与拆除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评标方法(取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工程具体评标办法详见如下:
使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本工程为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向招标人支付的费用,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若最高投标报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相同时由招标人在该范围内确定中标人)。
2、本工程设有控制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 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 (2)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原件或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 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项目经理身份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4年11月-2015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凡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包含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经理情况),经检察机关查询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 以上料需提供原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由原发证机关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公证件无效。
7、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时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按合同总价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8、其他条件:
(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3)凡南京市、区(园区)含国资的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投标.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5/7 8:30到 2015/5/14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开发区团山西路8号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路腾达雅苑05栋一单元10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85512649 招标人联系人: 黄兰英 代理机构联系人: 马海松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5-5623288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951868875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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